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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文化人物的2006

2007-01-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王蒙

于丹

李银河

白烨

于丹说:“赶在元旦期间播出《庄子》,算是《百家讲坛》给我拍的一个贺岁片吧。”

作家王蒙:文犹酣畅兴初阑

子曰: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想必72岁的王蒙也已修到这重境界。其实自从《王蒙文集》之后,王蒙的创作达到了质与量的高度集中。他谈“红楼”,说“人生”,讲《青狐》,述《尴尬风流》,忆“苏联”,直到《王蒙自传》第一部出版,书是越出越勇,不断地制造热点话题。

单讲2006,对王蒙来说确实不同寻常。

尽管此前已出版了《王蒙自述:我的人生哲学》,还有夫人方蕤所著《我的先生王蒙》,但都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传。《王蒙自传》第一部《半生多事》完整记录了王蒙成长的点滴往事,包括从孩童成长为文学青年,以及后来在新疆16年的生活。书中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有关当年的“放逐”新疆,这是王蒙第一次详尽讲述这段经历。《王蒙自传》首付版税达200万元,这是花城出版社有史以来给作家开出的最高价码。

紧接着又是《苏联祭》。游历苏联对王蒙来说是一次灵魂的冒险。因为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这个国家那样在他少年时代引起过那么多爱、迷恋、向往,后来提起它来又那么使他迷惑、痛苦乃至恐怖。

对于《苏联祭》,他说:“我只是敢于面对现实的伟大邻居俄罗斯,同样敢于面对曾经那样红火过友好过与仇恨过头疼过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面对他的威震地球与终于解体……就像面对青春,面对自己的灵魂,面对自己的经历,面对自己的美与丑,面对自己的善与罪,褒与罚,年轻与衰老一样。面对,记下,并且说出,这就是这一本《苏联祭》的由来,这首先是我的心史,这是一个当初的小青年的见证:折射着风云变化,爱恋着伟大的祖国与邻邦。”

据了解,《王蒙自传》的第二部已经写完初稿,估计2007年初夏能够与读者见面。王蒙说:“为此,我需要深居简出,专心写作,心无旁骛。如果我谢绝了许多邀请与采访之类的活动,我希望能够得到朋友们的宽恕。”(舒晋瑜文)

与“年度红人”于丹零距离

于丹现在完全被媒体包围了。她说现在采访她的,以杂志为多,而且大多是主编、主笔,规格越来越高,来的记者一个比一个有名,主笔一个比一个“大腕”,弄得她压力越来越大。

那天于丹一个上午都在接受采访,好几拨儿。下午就去郑州,本来是讲课,和《于丹〈论语〉心得》这书没关系,但是既然去了,出版社就希望再举行一次签售。于丹就配合。然后,12月24日回北京,第二天又要出差,一直忙到28日。

熟悉于丹的朋友也好、学生也好,都知道于丹是个爱开玩笑,没太正经的人。而论她讲课的本领,她的口才,电视传媒圈的人也许领略得更多,那叫口若悬河。不夸张地说,她在《百家讲坛》讲《于丹〈论语〉心得》,对她来说只使出了六分功夫,算是收到七分效果。

“对我的工作安排来说,《论语》已经过去了;《庄子》已经讲完了,也就是录完了,虽然是元旦才播出,但对我来说也已是过去时了。我的本职是教书,我的主要社会角色是一名教师,学校的工作占去了我工作和生活的最主要的、最大的部分。”于丹说。

《论语》集中了孔子的人生感悟和思想精华,影响中国社会两千多年。《论语》的精髓就在于把天之大、地之厚的精华融化于人的内心,天、地、人就会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人的力量就变得无比强大。于丹认为,同样,《论语》还是一本教人快乐的哲学,那些伟大而智慧的哲人要告诉我们的就是安身立命的本质,要我们活得有意义,有着清亮的快乐,饱满的信念与宽厚的平和,要我们懂得好好地活着。

她喜欢《菜根谭》里的一句话,“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雁照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故君子事来而心始现,事去而心随空。”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有些必须要面对,甚至必须要处理,当然也必须穿越。事情来了,用心去做,最短时间内做完,事情过去了,心里还是一片海阔天空。(祝晓风文)

社会学家李银河:我这一年

过去的一年是我一生中最受人非议的一年,也是我被误解最多的一年。一开始是在南京,我在一个讲演中讲了讲对一夜情、多边恋等现象的看法。虽然现场有几位老人家提出了不同意见,但是远非媒体所报道的“惹众怒”。接下来,说我支持包二奶者有之(其实我认为包二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说我支持婚外恋者有之(其实我认为婚外性关系是错误的),说我提倡乱伦者有之(其实我只不过分析了一下乱伦禁忌这种集体无意识的起源),就差说我提倡强奸和谋杀了。

公众以及一些媒体对我的一再误解引起我的深思。为什么每当我说某个人有权利做某件事的时候,大家就异口同声地说:你是在提倡我们做这件事。于是,在这个误解的前提之下,人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赞成大家都来做这件事,另一派反对大家做这件事。前者像是在支持我,但是支持错了;后者像是在反对我,但是反对错了。文不对题。

反省这个局面形成的原因,我认为乃是因为国人还太不习惯人们有权利做某件事而又可以不去做这件事这样一种现代秩序。这个逻辑在中国社会、中国文化和中国政治当中一直是讲不通的。我们有权利做的事一向太少太窄,而我们没权利做的事一向太多太宽。所以一旦有人提出人们有权利做某件事,大家就以为这个人是在号召大家都来做这件事。这就是我目前的处境。

事过境迁,中国慢慢进入了现代社会,婚姻之外的性活动没人管了,联防队员也很少骚扰同性恋了,虐恋俱乐部悄然出现了,换偶活动也在各地悄悄进行了。总之,婚姻之外的性活动开始出现了,例如在婚前检查的人群中,非处女已经达到六七成了。但是,只要有人敢说这些人有权利这样做,不犯法,大家还是觉得非常震惊,因为他们想,有权利岂不是人人都可以这样做了吗?换句话说,那岂不是人人都有权利在婚姻之外发生性关系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发生同性性关系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玩虐恋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换偶了?可转念一想,我并不喜欢在婚前发生性行为呀,我并不想搞同性恋呀,我觉得虐恋很可怕很危险呀,我觉得换偶很恶心呀。你为什么让我们去搞这样的活动呀。你怎么这么堕落呀。

其实,谁让你搞同性恋了?谁让你搞一夜情了?谁让你换偶了?我只是告诉你,想做这事的人其实是有权利的,就连你这个不想做这事的人也是有权利做的。于是,这个人说:我就不想要这个权利,给我这个权利我也不会去做这件事。是呀,很好,很好。但是,有的人想做这件事,你怎么办?你能剥夺他们的权利吗?你还想像有些国家那样绞死同性恋吗?你不能。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现代,不是中世纪了。你不得不习惯于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价值观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容忍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性取向、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逐渐习惯于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了。

有些性行为虽然不算犯罪,但却属于犯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通奸。在取消了通奸法的社会和时代,通奸不再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由于它违反婚姻道德和婚姻的忠实承诺,要算是一种道德错误。除非配偶另有约定。人并不会因为进入婚姻关系就丧失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但是通奸确实是错误的,犯了违反婚姻忠诚承诺的错误,会造成某些婚姻离异的不良后果。

总的看来,社会文明的进步使整个社会在性的行为规范上变得越来越宽松,被规定为犯罪和犯错的行为会变得越来越少,与此同时,人类性行为的自由空间会不断扩大,整个社会因此变得更加和谐,人的欲望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李银河文)

文学评论家白烨:我的遭遇与感受

媒体成了“导演”,当事人就成了“演员”,“导演”力图把一场争论事件化,而后再戏剧化,达到吸引受众,招徕读者的目的。

2006年之于我,真可谓是忙忙乱乱。看书,开会,成了生活中不停滚动的两只轮子。当然这也可以换个角度来看,那就是需要阅读的作品不少,需要研讨的话题甚多,文学生产繁荣而丰富。

说起这样的感受,有一件事不能不说,那就是发生在2006年3月上旬的所谓的“韩白论争”。事情的起因是我在我的博客里贴的《“80后”的现状与未来》的文章,评点了一些“80后”作者,并就“80后”的总体特点与大致走向作了评估。文章里说到:“80后”“走上了市场,没有走上文坛”;“从文学的角度来看,‘80后’写作从整体上说还不是文学写作,充其量只能算是文学的‘票友’写作”。在具体作者评点中,曾这样说到:“韩寒的作品,在《三重门》之后,越来越和文学没有太大的关系,他的作品主要是表达自己的一些观念,比如对教育的体制性问题的系列反叛等。”这样便招致了韩寒的恼怒,他写了《文坛是个屁谁都别装逼》的短文,进行脏话连篇的谩骂式的批评。因为一上来就是这种非理性又非善意的辱骂,使得没有办法进行正常对话。于是,我只好关闭博客。因此,这样一个“遭遇战”,随之就变成了“口水战”,并没有真正争论起来。

这件事在文学、文化界的影响,可能在于使人们看到一些青年人利用网络平台以非理性语言肆意表达其愤懑情绪和叛逆姿态,而我的感受除此而外,还有文坛和学界的极个别人的幸灾乐祸和阴阳怪气,更有一些媒体的紧追不舍。一些媒体包括一些有影响的大众媒体,似乎巴不得文坛出点事,恨不能事情越闹越大,他们以跟踪采访、两边对访等方式,用断章取义、渲染题目等伎俩,趁机“煽风点火”和不断“推波助澜”,想方设法把这样的事件由“折子戏”拉长成“电视连续剧”,以便达到他们吸引受众、招徕读者的目的。(白烨文)(《中华读书报》20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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