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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见义勇为困难户领“月薪”

2007-01-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吉林省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于2006年7月为长春因见义勇为牺牲、致残的困难家庭设立了见义勇为“爱心账户”,这笔款项以现金月补助的形式按月发放给这些家庭。按照每个家庭的困难程度,每户每月获得的补助额度不同:长春市内每户每月最高可得5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月最高可得300元。帮扶对象每年重新核定一次,帮扶

期限最长的不超过5年。长春市已有26户生活有较大困难的见义勇为家庭得到帮扶。 (《新华每日电讯》200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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