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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贷增多缘于金融监管缺位

2007-01-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共受理申请执行车贷、房贷案件80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2.7亿元人民币。除贷款者个人原因外,银行自身存在的放贷漏洞是导致该类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2006年12月18日,朝阳区法院一份司法建议函直指银行业。

建议函中,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明确指出,银行在放贷方面存在诸多漏洞。比如很

多银行对申请人的真实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财产状况与还款能力的审查粗略。尤其是车贷审核,申请贷款材料缺乏真实性非常突出,甚至偏远山区的贫困农民和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都能申请车贷购车。

此外,银行发放贷款后缺乏监管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朝阳区法院建议银监会加强对各银行放贷的监管,建立银行间的贷款信息共享。

就在同一天,曾轰动一时的北京市涌鑫投资咨询公司老总刘广德及北京福普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老总杨忠编造、冒用他人名义,骗取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上千万元案,在北京宣判。刘、杨二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涉及此案的两名银行职员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受贿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8年。

北京一中院执行庭常法官认为:“贷款人利用的所谓漏洞,实际上显而易见,只要银行按照审核制度进行调查、核实,欠贷、骗贷的情况就会大量减少。”现实中,银行并没按照流程进行家访、审核和款项监督。

对于朝阳区法院的这份司法建议函,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杨思群副教授认为,无论是对银行尚不完善的法律体系还是存在缺陷的放贷机制,都是一次难得的解决目前金融机构风险预防和管理上薄弱问题的契机。在国外,完善的放贷体系、风险规避措施、保险体系以及严厉的违约处罚规定,促使个人消费信贷持续稳定增长。  (《民主与法制时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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