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反腐新难点:“权力期权化腐败”

2007-01-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近日发表署名文章,对权力期权化腐败现象进行了深入剖析。文章说,相对于一般腐败行为,期权化腐败有三个特点:

一是性质模糊。它交易的是一种“权力”,不直接涉及金钱,因而形式隐蔽;其兑现往往是间接的,如高薪任职、分给股权等,所以内容隐蔽;腐败分子进行权力操作可以以

“扶持企业”为借口,过程隐蔽;交易方不是在职干部,甚至可能不是其本人,对象上隐蔽。

二是成本轻微。“期权化腐败”没有有形证据,而且由于时间长,证据毁损,证人缺失,往往难以举证。

三是“收益”灵活。权力期权化改变了腐败获利的时间和方式,它可以是权力享受权力回报,如离职前安插亲信或选定“接班人”,为自己遥控权力作打算;可以是权力享受资本回报,如在位时为企业牟利,辞职或退休后到企业“高薪打工”;也可以是资本享受权力回报,如利用在位时积累下的“活动能量”换取企业股权或创业资本。

文章指出,权力期权化的产生,权力监管制度存在问题是主因。政府权力过大,对经济干预过多,容易造成利益牵扯,导致暗箱操作;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必要的分权制衡,为权力的自由行使提供了便利;上级对下级监督缺了解,平级之间监督缺保障,下级对上级监督缺权力支撑,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带有滞后性。

权力期权化腐败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国改革报》1.8)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