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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潜规则暴露体制缺陷

2007-01-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潜规则”一词迅速蹿红。

所谓的“潜规则”,或叫行规、游戏规则,如今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广泛地存在于现实生活各领域的潜规则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关注,诸如:在少数地方和单位,有关土地批租、金融信贷、建筑承包招标、证照审批、人事安排等,有的人为达到目的,要托关系、打招呼,个别的甚

至要行贿受贿、搞权钱交易。

在市场运行中,商业贿赂也已成为一些商人的潜规则,销药得“回扣”、审批得“红包”、贷款得“分成”,等等。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

在某些基层党组织内部,也有潜规则存在。在有些人看来,党章规定只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写在纸上的宣传,而真正用来指导言行的是彼此心照不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规矩”。这些“规矩”,就像一只无形的手调节着党内的关系,成为实际左右某些基层党组织内部状况的潜规则。按潜规则办事,被称作“政治上成熟老练”;相反被称作“政治不成熟”。党内潜规则使公权变成了私权,变成了权为私所用,或为小集团所用。

党内潜规则的存在,表明我们已有的制度本身也有某些严重的缺陷,制度本身的漏洞和破绽给了潜规则生长的空间。如“选贤任能”、凭实绩用干部,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上,一些人往往需要通过行贿、走后门、拉关系才能谋得心仪的职位。正是制度上的不健全,才使某些潜规则得以盛行。

党内潜规则破坏了党内一些制度性的规则。在很多重大问题上,由于潜规则的潜入,就出现了暗箱操作、破坏规则,损害了公正性和严肃性,破坏了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危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  (《北京日报》《劳动报》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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