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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刀捅数人却被奉“校园英雄”

2007-01-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海某电子公司员工徐方(化名)因女友提出分手而迁怒南京某名牌大学在读研究生左凡。徐方打电话给左凡,约其见面,因为担心“吃亏”,他纠集了5名同学和几名厨师。当晚,徐方和左凡见面,一言不合便扭打在一起。“朋友”见状上前围殴左凡。这时,左凡掏出随身携带的长约17厘米的工艺刀挥舞,捅伤数人,造成两人重

伤。其后左凡又追出100多米,从徐方背后捅了一刀,造成其肺部受伤。

消息一出,有关此事的讨论迅速在国内各大论坛蔓延。不少与左凡年龄相仿的大学生网友留言“赞赏这种校园里已经罕见的血性”,有的干脆称左凡为“校园英雄”。

庭审当日,左凡的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由226名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共同签名的呼吁信。信中说:“左凡学习成绩好,是大家公认的好班长,是国家培养的高素质、高层次人才。”226名同学请求法庭对左凡从轻处理。

签名的226人当中,大多数都不认识左凡,甚至连案情都不清楚。一名学生告诉检察官,他只是得知同校一名学生在外被人打伤,还被拘留,感到十分气愤,就在“呼吁信”上签了名。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王萍表示,左凡主观上虽有防卫意图,但其面对徐方等人的拳打脚踢,持刀挥舞,且造成两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应属于防卫过当。而追捅徐方的做法已不属防卫范畴,涉嫌故意伤人。

王萍说,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如果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就凭“感情”签名呼吁,就有是非不分的“嫌疑”。被重伤的一人不得不摘除一侧的肾脏,另一人心脏心包被捅破,幸亏当日一位主任医生值班,及时救治才脱离危险。同学们的声援与赞扬,对左凡正确认识其行为没有任何帮助。在最初几次庭审中,左凡时常面带笑容。“网络和现实中的追捧比犯罪更让人担忧。”

2006年12月15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左凡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徐方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中国青年报》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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