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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机要员失踪之谜

2007-01-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许志远

揭秘:多亏那小小的日记本

北京,房山区,2006年春节,农历正月初三,早晨7点多钟,一个陈姓女士失踪

了。小陈今年30岁,已婚,有个独生女儿,3周岁。

对于失踪前的情况,小陈的丈夫只是恍惚记得:当时我们还在睡觉,小陈听到手机铃声,便下床看了短信内容,稍微收拾了一下,告诉我,出去一会儿,很快就回来。

小陈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小陈为什么突然出门,她到底去了哪里,她去干什么了,那手机短信究竟是怎样的内容?

已是深夜零点,丈夫把电话打给所有的亲戚、朋友和小陈的同事,得到的回答全都是三个字:没见到。丈夫不得不拨打110报警。三天过去,依然杳无音信。

正月初八,七天长假之后的第一天上班。小陈丈夫来到了房山区委办公室,这是小陈工作的地方。小陈在这里做机要员已经长达8年的时间。

在同事们的帮助下,小陈的丈夫打开了小陈的办公桌抽屉,找到了一本神秘的日记本,让他一下子看到了妻子那些无法言状的一切……

日记本的第一篇日记,写于2000年×月×日。那里面记录了那天晚上×点×分在×处的床上与神秘对象的第一次:

“我原本以为他只是我非常崇拜的领导,现在我才真正地发现他竟是我最钟情的男人。虽然我们相差二十多岁,但我们之间并没有任何的距离。他很男人,我认为他是世上最棒的,我已经无法离开他了……”

据小陈丈夫向警方陈述,“现在看来,她第一次与那个大她二十多岁的‘很男人’的家伙上床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结婚,甚至还没有谈恋爱”。就是说,在小陈还没有成为他的恋人和妻子的时候,她已经投入别人的怀抱。而且,根据日记佐证,即使他在与小陈热恋到后来结婚以及女儿出生之后的几年里,他们还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关系。最让他痛心疾首的是××××年×月××日,日记中记载了她与那男人在××宾馆过夜。而恰恰这一天,是小陈婚后第三天回门的日子。

面对这样一本肮脏的记录,小陈丈夫的心里虽充满了沮丧和愤懑,但此刻最着急的还是尽快找到失踪的妻子。

小陈丈夫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他――曾经担任区委办公室主任多年、现任区政协副主席兼区委办公室主任的许志远!

小陈丈夫此刻的心情也许并不是要去找许志远算账,只是想通过这个知情人了解到妻子的下落,尽快找到妻子。但是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当他找到了区政协,要求与许志远见面的时候,工作人员打电话报告了许主席,许志远的回答十分干脆:“不见!”

小陈丈夫吃了闭门羹,心中盛怒难平,径直奔向区纪委。

几天后,区纪委把情况向上级汇报,立即引起了市纪委的高度重视,由此揭开了小陈的“失踪之谜”。

犒赏:10万元雇凶费

市纪委办案组就日记本问题找许志远谈话,许志远承认了曾经与自己下属机要员小陈有性关系。

许志远,男,生于1952年4月13日,北京市房山区政协副主席(副局级)兼区委办公室主任。

许志远在向办案人员谈到与小陈的关系的时候,一再为自己辩解:“我与她的关系维持了几年之后,就越来越疏远了。特别是最近半年多来,这种关系就断了。”

办案人员又一次查看那个日记本,果然在后面的几篇日记里有这样的记载:“骗子!不得好死!”“我不会放过你的……”

办案人员在外围的调查中,确实有知情人反映,说这位小陈到许志远的家中大闹过。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在近半年的时间里,小陈神情恍惚,先后两次住院。最初的病态是失眠,神经官能症,曾经以精神病住院治疗过。

办案人员从上缴的许志远使用的手机里发现了一条短信:“姓许的,你可把我害苦了!”发信的时间:2006年1月31日7点59分。这天正好是农历正月初三,也正是小陈失踪出走的那个日子、那个时刻。

办案人员又一次找许志远谈话:“1月31日早晨7点多,你手机上收到的短信是怎么回事?”一句问话,让许志远顿时紧张起来。

办案人员:“你们闹翻以后,她是不是不依不饶?”

许志远叹了口气:“是她太过分了!她不但给我女儿手机发恐吓信,还到我家大闹,弄得满城风雨。她把我逼上绝路了……”

许志远向办案人说出了刘小明。

刘小明,曾经是为许志远开车的司机。后来离开许,干起了个体。先是开了个饭馆,由于不景气,赔光了老本儿。他找到许志远求助。许志远给他借款10万元,他搞了一个涂料厂。刘小明赚了钱,没有忘记恩人。2006年春节,刘小明带着10万元来许志远家还债。许志远把刘留下,两人喝酒。许志远告诉刘小明,自己眼下遇到了一个坎儿,如果处理不好,自己这一生就彻底垮了。许志远说出了被小陈死死纠缠难以脱身的事。

刘小明问:“你明说,怎么办?由我来!”

许志远:“我就是盼着别让她再缠我了!”

刘小明想想,会意地点点头:“放心吧,我肯定让你满意。”

分手的时候,许志远没有接受刘小明还回的10万元钱,说:“这钱你拿回去,等于你为我帮忙的犒赏。”

刘小明带着10万元钱离开了许家。到家后,他给许打电话:“咱们说的事我初三就办。”

许志远:“那我就安排初三全家去外地旅游。”

灭口:本来是天衣无缝

大年初三这天早晨,刘小明早早起床,他想直接打电话约小陈,可一想,不合适,于是他打电话给许志远。许志远说:“好吧,我发短信约她,你在涂料厂等她好了。反正你们都熟悉,她不会有戒心的。”

许志远给小陈发了个短信:“速来涂料厂,我有事急需与你面谈。”

接下来,许志远便与全家人打点行装,准备赶往机场,赴外地旅游。

大约就在邻近八点的时候,许志远手机响了,他打开一看,是小陈发来的短信:“姓许的,你可把我害苦了!”他从这个短信里已经猜测到,刘小明已经与她见了面。于是他又给对方回了一个短信:“平安顺利,好自为之。”

后面的情况,许志远就不太清楚了。据他交代,他带全家外出旅游回来的那天是正月初七的晚上,他给刘小明打电话,刘小明告诉他:“该帮的忙都帮了。只是我现在正害红眼病,等病好了再去看你。”

纪委办案人员根据许志远的交代,立刻通知警方,将刘小明抓捕到案。

刘小明自知再也无法隐瞒,只好作了如实供述。

“正月初三那天早晨,她按照许志远短信上的内容来到了我的涂料厂。我的工厂在城外比较偏僻;正赶过年,工人们都放假回家了,所以厂里就我一个人,很方便。”

“她进了我的办公室以后,到处寻摸,我起身栓上房门。告诉她,你等一等,也许他一会儿就来了。她坐下来,脱下外衣,我已经拿起事先准备好的绳子,走到她跟前。她腾地站起来:‘你要干啥?’我说我得把你绑起来。不然,许主席来了,你跑了,跟我要人怎么办?她说:‘我干吗要跑?我怕他?’我说,那我也得绑你。我还告诉你,在我这,荒郊野外,除了你我,没有第三个人。所以你只能乖乖地听我的话。”

“她不再反抗。我开始捆她。刚把她手捆起来,她突然说:‘停!给我松开!’我问,你干什么?她说:‘我得给他发个短信。’她发完短信,我把她绑了起来……”

接下来,刘小明就双手扼住了她的喉咙至窒息。

为了焚尸灭迹,凶手在自己室内架起木柴,洒上助燃的油漆、涂料,开始焚尸。由于火大烟浓,刘小明被熏呛得透不过气来,两眼像撒了辣椒面,又红又肿,看东西都模糊了。不得已,他只好把火熄灭,将焚烧了一半的尸体扔在那里,锁上了房门,赶到医院去看急诊。等他回到涂料厂的时候,已经天黑了。

他进了屋,戴上口罩、护目镜,继续点火焚尸。一直折腾到下半夜,才把尸体烧成粉灰。之后就是清理作案痕迹。把所有的粉灰收拾起来装箱,然后将箱子扔到垃圾场。天亮之后,他将屋子彻底地清洗了多遍。但仍然不放心,索性在第二天,又找来几个装修工人,把屋子做了一次彻底的装修。

刑侦人员勘查了杀人现场――那个焚尸灭迹的屋子,终于在纱窗的网绦上发现了一点小小的血斑,经化验证实,与死者的血型吻合。

贪官:在面临绝境的时候

在许志远被市纪委“双规”的日子里,办案人员不仅一举查明涉嫌雇凶杀人问题,而且还查出了他借职务便利涉嫌收受贿赂的犯罪问题。

许志远被移送司法机关后,矢口否认他在市纪委“双规”期间供认的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许志远发生了如此变化?经过调查得知,许志远被关进看守所以后,监号里有人问他是什么原因被关进来的,他如实相告,于是有人告诉他:“你完了!你准备后事吧,你死定了!”

许志远听了,万念俱灰,一蹶不振。他首先想到的是:“说也是死,不说也是死,那就……等死吧……”

专案组再一次提讯许志远的时候,首先向他明确指出:“不论你的案情怎样严重,你的认罪态度对你将来的命运绝不是毫无意义。你必须明白,是认罪服法还是顽抗拒供,肯定会直接关系到法律对你的判决,这个主动权是握在你个人手里的。”许志远陷入沉思。随后,许志远开始交代问题。

目前,许志远一案进入起诉程序,不日将开庭审理。

(《检察风云》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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