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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执政理念

2007-02-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继承以往执政理念的基础上,又推进执政理念创新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在当今社会,一个政党执政,就要努力践行自己的执政理念。何谓执政理念?有许多专家学者下过定义,但都未得到政界和学界的认同。

我以为:“所谓执政理念

,就是执政党在全面认识执政地位和执政环境的基础上,围绕执政主旨、执政目标、执政方略、执政方式而形成的思想观念和指导原则。”

执政主旨回答的是,为谁执政或执政为谁;执政目标回答的是,执政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和进步;执政方略回答的是,为实现执政主旨和目标确定什么样的规划和措施;执政方式回答的是,靠什么执政和怎么样执政。执政理念是执政规律的客观反映,它贯穿于执政党的执政实践之中,并成为执政党及其成员的行动准则。

党的第一二代领导核心毛泽东同志和邓小平同志,在思考和研究为谁执政、依靠谁执政、怎样执政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只是那时还未提出“执政理念”这个概念。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在根本上实现了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开始了执政理念的创新。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确定的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在执政主旨、执政目标、执政方略上的创新;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在执政方式上的创新。它们共同构成了执政理念的全面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光明日报》第208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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