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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民政部门也有责

2007-02-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官员包养“二奶”似乎演变成了一种畸形的权力标志。抛开一些较难判定的包养情妇、非婚同居式“隐形重婚”,甚至于抛开官员们权势遮天、无人敢管这层因素,我们的婚姻监管机制在重婚问题上恪尽职守了吗?

好友小云是名小学教师,今年1月份和男朋友领结婚证。办手续时只是让他们复印了一下户口本、身份证,结

婚证就顺利拿到手了。户口本上的“未婚”字样也没有做更改。广州的小晶和丈夫小伟是2003年在天河区民政部门登记的,婚后3个月她发现,小伟竟然还有别的女人。那个同样惊异的女人给她出示了海珠区民政局颁发的结婚证。

民政部门对此的解释是:市级婚姻登记机构与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尚未联网,因此都是独立操作。 (《家庭周末报》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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