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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地70年后自动续让老百姓吃下定心丸

2007-03-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住宅用地使用权“70年大限”是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有消息说,全国人大法工委半个月就收到群众意见6515条。如今,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会长王超斌说:“能看见‘自动续期’写在《物权法(草案

)》里,真是非常好!这一条太重要了。这等于让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

确实,自有住房的“70年大限”问题几乎每个人都会遇到。在广东清远工作的王先生去年决定买套房子。他选中了闹市区的一个楼盘,签合同时,发现使用年限上居然是“1998年”至“2068年”。这意味着,王先生实际上能够享有的产权从2006年算起,只有62年。售楼人员告诉他,有些楼盘的产权甚至只有50多年。年限的缩水,意味着未来购房者将要支付额外的成本。据了解,“70年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证算起,然而一般房地产从开发到销售至少要1至3年。如果遇上开发商资金不到位、周转资金匮乏、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等麻烦问题,购房者的“70年产权”都将受到吞噬。(《羊城晚报》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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