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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丹丹从低谷中重爬幸福云端

2007-03-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成了“女光棍”

1997年元月,我和英达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我回到娘家,妈妈哭了,父亲当时就进医院打吊针――女儿三十五六岁突然提着箱子回家,什么都没有了,他们的感受可想而知。

我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房租很贵,破烂的家具,里面黑黝黝的。那个时期,我觉得自己只

有三件事要做:第一,我饿了;第二,我困了;第三,我想哭。我一边哭一边想,如果能找到一个有房子、有文化、还会关心我的人,我就嫁给他。

成方圆、杭天琪她们很热心地给我介绍对象,但我打不起精神,觉得自己被爱弄伤了。苏小明劝我说:“丹丹,你不能这样下去了,你现在就是个女光棍,你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重新开始生活才行。”

与老赵一见钟情

儿子巴图说:“我想有个叔叔跟妈妈结婚,我不要妈妈是女光棍!”于是,我擦干眼泪,去给巴图找“叔叔”。

1997年7月25日,一家酒店开业,请了我和一帮圈内的朋友。在张暴默和苏小明的撺掇下,我认识了老赵,他高大气派、彬彬有礼、衣着整洁,是国内某机电总公司的总经理,也是个有过一次失败婚姻的离异人士。

几天后我去外地演出,我给他打了传呼:“我爱你,胜过黄豆和大米。”演出回来,我发现门底下塞进一封信,打开一看,是计算机打的:“北京的赵老九先生说:我爱你,胜过萝卜和白菜。”于是,我们决定结婚。有朋友问我:“你们才认识28天,怎么不慎重考虑一下呢?”我说:“等不了了,我怕被他给甩了,看准了,就是他吧。”他也说:“好,你不变我也不变了。”1997年8月25日,我生日那天,我们结婚了。

婚后,我不叫他老赵,跟着巴图一起叫他“爸爸”,这样叫很好,感觉我自己特小,偶尔还向他撒娇,品尝一下当女儿的感觉。

与丈夫的女儿相处

和老赵商量后,我和他的前妻成了朋友,于是我们决定把女儿接来住。女儿刚来时,把自己封闭起来,很少跟我和她爸爸讲话。有一天,我敲开女儿的房间,径直告诉她:“我和你爸爸之所以建立新家庭,是因为父母不可能因为孩子放弃自己的幸福,父母也有自己的一生……”在这样的开导下,女儿慢慢开始袒露心扉。

女儿过去是不经常干活的,我故意吩咐她干活,有时用随意的口气说:“给我倒杯水!”她不动的话,我就走过去很轻地踢踢她的屁股。在这种不把她当外人对待的情况下,女儿慢慢觉得在家里自如了。

最令我欣慰的是,女儿和巴图姐弟俩关系非常好。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以为掉到命运的低谷时还能重新爬升到幸福的云端,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城市晚报》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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