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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单位自建房,利大还是弊大

2007-03-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1月广州“两会”期间,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表示,放开单位自建房:只要这个单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即可自行建房分给住房困难职工。

事实上,广州早已有企业“悄悄”地盖起了自建房,广州钢铁集团就是一个。广钢的单位自建房小区“金鹤苑”的均价为2050元/平方米,而周边的房价普

遍在5000元/平方米。

目前,广州市已批准自建房的单位还有广州造船厂、广州铁路集团、广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广州市这一举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有人认为,这是开倒车,也有人认为,此举有助平抑房价。近70%受访者担心这会造成不公和腐败。

“这不等于又恢复了2000年就已经停下来了的福利分房吗?”反对的专家表示,单位自建房限定了只有“有地有钱”的单位才有资格建房,对“穷”单位和广大老百姓而言,是不公平的。

单位自建房触动了房地产商的敏感神经。广州市房地产协会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房改的初衷,不利于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目标的实现。

对此,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解释道:“单位自建房不是回归福利房。其前提是,有符合规划的历史用地,销售对象也只能是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中低收入人群。自建房中多余的部分政府将以同样的价格收回,安排给其他中低收入者”。(《新华每日电讯》《市场报》3.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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