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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警察的“叛逆史”

2007-04-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警察“分外事”

3月16日晚,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区分局西塞派出所警察吴幼明,在自己的博客中向外界宣布了自己被辞退的消息。

吴幼明被辞退的依据是《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为: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

组织;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具体到吴幼明身上,则是指吴创办文学刊物《水沫》,并从中盈利。

创办已6年的《水沫》,主要发表吴幼明和文友们的文学作品。2006年10月,《水沫》被黄石市新闻出版局确认为非法出版物,吴受到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正当吴幼明向法院提出从每月工资中扣缴罚款的申请时,他被公安局辞退了。

吴认为,公安局辞退他的真正原因是,警察体制内,不可能继续容纳这样一个“另类”。多年来,吴做了很多“分外”之事。除了自办文学刊物外,他还在网上发了《交警为什么都热爱罚款》《罚款任务猛如虎》《死人不销户,活人难上户》《基层民警向两会进一言:政府行为中应该禁止截访行为》等“猛”帖。

从城管到警察

高中时吴幼明沉溺文学,无视校规学纪而荒废了学业;毕业后,17岁的吴幼明成为城管队员。面对街面摊贩,他执法的手段是温和地劝阻,但结果是他离开五分钟后,摊贩们就会重新占据他刚刚“清理”过的街面。两个月后,他辞职了。

1994年夏,在父亲的坚持下,吴幼明报考了警察,进入新组建的黄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1996年5月,他被调往肖铺乡派出所任民警。在这里,他的主要任务仍然是罚款,主要执法对象则变成了赌徒嫖客。他很快成了所里的“创收骨干”,这让他“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后来,他的工作“成就感”开始冷却,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进行反思,尤其是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的“罚款”,“这种以罚代管式的执法符合法治精神吗?”

从2003年1月起,吴幼明开始“怠工”。他不愿再轻易开出手中的罚单。2005年3至8月,吴幼明因没能完成罚款任务,被扣发803元工资。他与领导争执,结果被调往了偏僻的西塞派出所当片警。他向更上一级领导发出的申诉信件没得到回音时,积压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

2006年1月5日,他以真实姓名在天涯论坛网上发出了《交警为什么都热爱罚款》的帖子。当天点击破了2万人次,回帖过千。在随后一年多内,吴幼明又陆续上网,发布了多篇披露警界“内幕”的帖子。

从去年至今被辞退,吴幼明没有罚款一分钱,没有拘留过一个人,没有办过一起治安案件。

多重身份的另类警察

除了警察,吴幼明的身份还有诗人、作家、演员,先后在多种纯文学杂志上发表过作品,还参演过三部影片。对这样一个“另类”的下属,黄石市公安局表现出了极大的包容性,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没有干涉和追究他的这些带有叛逆色彩的“个人行为”。但在微妙地共处一年多之后,双方关系终于达到了临界点。

2007年3月初,吴幼明和新婚妻子周丽试图参加艺术家艾未未在德国组织的一次活动,但在向黄石市公安局提出办理护照申请时遭拒。在吴幼明看来,此事和他3月9日上网发的《基层民警向两会进一言》的帖子加在一起,成为他被“辞退”的导火索。

黄石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张立新说,吴幼明不符合一个好警察的标准。警察不是人人都能当的,我们比普通行业更强调职业操守和职业纪律。 (《中国新闻周刊》2007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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