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0日,河南周口6名民警将一个名叫李胜利的人打昏后扔下派出所3楼,后抢救无效死亡。
李胜利原是周口市纱厂职工。2004年5月,李胜利与吕秋玲达成口头协议,以8万元价格接收吕经营的移动收费厅。
2004年9月19日,当李胜利拿着8万元钱找到吕秋玲时,吕秋玲以“你来晚了”为由将收费厅转让给
李胜利的姐姐李金花回忆说,当晚见到了李胜利的尸体:满脸血迹,面部严重变形,左眼乌青,全身上下伤痕累累,旁边的裤子上有交叉重叠的皮鞋脚印,皮带扣不知去向。
2004年9月21日,法医鉴定尚未做出,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便作出调查报告,确认李胜利属跳楼自杀。
同年10月底,李胜利的家属来到北京中央信访局汇报案情。
2005年12月,七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冷飞,民警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6人及法院书记员吕留生因涉嫌刑讯逼供,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6年11月5日,李立田、吕留生、冷飞等3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和滥用职权,被起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主与法制时报》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