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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摊贩乱摆卖物品有违《物权法》?

2007-04-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广州一名无牌小贩因为连续两天被城管没收了她摆卖的水果、玉米及车、炉子和锅而在马路上失声痛哭。

城管没收无牌小贩的工具和商品,与《物权法》是否冲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说:“如果没有法律上非常明确的依据,任何机关和个人是不能够随意地没收流动摊贩的生产工具,或者是他们的其它私

人财产。”

广东省委党校法学部教授宋儒亮说:“城管的权力,有学者统计,2004年大概有14项职能300多项权力,这些权力都是工商、公安让渡过来的,没有经过一部法律来授予。”

然而,另一家传媒则报道:走鬼乱摆卖,因为不符合有关法规,故其摆卖工具和商品,属于“违法工具”,城管依法处理,并无不妥。(《羊城晚报》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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