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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有新规

2007-04-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将从8月1日起实施。规范对25种最常见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这6种必保的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

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6项必保的疾病在使用规范中做出了相应的明确限定。例如,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指的是永久性的功能障碍;而冠状动脉搭桥术指的是需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指的是需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等。(《北京晨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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