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英国授予老师“体罚”权

2007-04-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英国一项新法律于4月1日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正式生效,规定老师有权通过身体接触管束不守规矩的学生。当其他学生或老师有可能遭遇伤害时,老师可以用“合理的力量”制止争斗,或让不守秩序的学生离开教室。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在法律上给予老师“体罚”学生的权力。

新法律还把老师这一权力的适用范围从学校

内延伸至学校外,比如当学生乘坐公共交通或在购物时。此外,新法律规定,当老师怀疑学生用手机发短信“恐吓”其他人,或是拍摄其他学生遭袭击的画面时,有权没收手机等。

英国全国教师联合会对这一新法律表示欢迎。英国教育大臣艾伦・约翰逊说,这一权力对消除校园暴力和不守规矩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过去,老师常常担心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可能会导致家长提起法律诉讼,而新法律明确了学校约束学生的权限。(《北京晨报》4.3)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