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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传播虚构事实后果更严重

2007-04-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3月,相声演员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文中披露师傅兼馆长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与女同事同居”等问题。该文被多家网站转载。

去年4月,杨志刚以郭德纲涉嫌诽谤罪为由,将其告上法院。

今年4月,北京大兴法院认定,郭德纲虚构事实但未达情节严重,不构成诽谤罪。

宣判后,记者问郭德纲,如何看待判决中认定他的虚构内容,他大笑着说:“不是都从网上弄下去了吗,以后准备出书。”

中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青山律师认为,郭德纲若日后出书仍然保留虚构内容,他的行为会比目前更严重。法院虽未判处他犯了诽谤罪,但认定他虚构了杨志刚用公款装修房子、和女同事同居等内容。若郭德纲日后出书仍保留虚构的内容,将具有主观恶性,也就是说明知故犯。另外,从客观上来讲,出书的后果更严重。因为书传播的时间会更长、消除的难度更大。(《法制晚报》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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