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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留下的沉思

2007-04-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4月11日,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商贩杀害城管队员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23岁的河北商贩崔英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去年8月11日下午5时,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卖烤肠的三轮车被海淀城管队员没收,23岁的河北商贩崔英杰与城管队员发生争执,用切烤肠的刀刺进北京市

海淀区城管分队副队长李志强咽喉部位。当天下午,36岁的李志强因抢救无效死亡。

“我哀求,请把我的三轮车留下”

此案首次开庭审理时,崔英杰在法庭上流下了忏悔的泪水。“我没有文化,不懂技术,来北京是想用自己的双手谋生,我在一家公司当保安,发不了工资,只好摆个摊卖烤肠。”“我不是个十恶不赦的人,我不是故意要杀他的,我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愿意承担责任。”

当天的庭审中,公诉方当庭播放了事发现场的录像资料。画面显示,十几名城管人员围绕在崔英杰周围,崔英杰手里紧握小刀舞动,口气很软弱:“把车给我留下,其它你们拿走”。城管人员的声音在说,你把刀放下,把刀放下。争执的最后场面是崔英杰单膝跪地,左手仍死死抓住三轮车不放。

“我哀求他们,什么东西都可以拿走,请把我的三轮车留下,因为那是我头天刚刚借钱买的。”崔英杰在庭审中形容当时的心情。

失去了李志强,还要失去崔英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其林表示:“崔英杰为了谋生受到处罚,在城管要没收其生产工具,一时激动之下杀人,不同于有预谋的故意杀人、为掩盖罪责的杀人,或者以残忍的手段杀人。”

众多学者发出了“慎用死刑、枪下留人”的呼吁。专家们表示,崔英杰案实质反映的是公民基本生存权的保障问题,城市小摊贩和城管的冲突,是近年来我们城市生活中习以为常的景象,崔英杰案只是其中最不幸的一幕。但是,不管城管的力度如何加强,“无证摊贩”等问题始终是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症。其实,这个问题不能仅仅从城市管理思路的角度来认识,而是要上升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高度来认识。

对城管制度的反思

要把一个城市动辄几万、几十万的“无证商贩”全给“管”好了、“规范”好了,绝不是靠简单化的取缔政策能解决得了的。

中国政法大学蔡定剑认为,崔英杰案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反映了城市管理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管理手段的正当性问题,及外来人口在城市的生存权利和方式,城市秩序与外来人员基本生存权的矛盾。

社会各界在对李志强的殉职表示哀悼的同时,开始反思历时10年之久、争议重重的城管制度。

城市要清洁,民众要生存,如何解决其中的矛盾冲突,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智慧,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则是――权力尊重权利。我们的城市管理的观念要变,不能为了追求城市管理的洁净、整齐、文明,就一刀切地把所有看不惯的东西都赶出城外。

(《中国青年报》4.11王亦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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