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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编民间反扒组织不值得提倡

2007-04-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前不久,海口市公安局长彭晓敏公开表示,对反扒志愿者的行动给予支持。随后,海口警方在全国率先收编民间反扒组织,成立了一支反扒者志愿大队。这一举措,好像是给民间反扒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但是,问题似乎并没有这样简单。

即将出台的《海口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章程》规定,志愿者反扒是公益行为,不

发给任何报酬,志愿者不能使用警械,只能配合民警或便衣行动。如此一来,反扒者志愿大队实际上变成了公安机关的一个辅助机构,民间反扒人士也成了不拿工资的“辅警”。但是,这样留下了两个难题:一是公安机关将志愿者收编为辅助警力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志愿者参与执法行动有无法律依据。

事实上,一部分社会舆论之所以对民间反扒组织持保留态度,主要出于两方面的担忧。一是民间反扒力量形成组织之后,如果不受到有效的制约,就存在着帮派化的可能性,在特殊情形下,它可能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更重要的是,如果民间反扒得到行政机关的许可,私力救济就有可能演变成民间执法,执法的严肃性就会打折扣,公民的私权就更难得到有力保障。

说到底,民间反扒的去留既不是道德问题,也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公共服务供应不足、无法满足社会治安需要的问题。在偷窃行为猖獗、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如果公安机关能加大警力和资源的投入,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确保公民财产和人身安全,民间反扒组织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显得不可或缺了。(《北京青年报》4.10蔡方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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