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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忘≠健忘症

2007-04-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有的人年龄不大,便出现了健忘状况,如刚放好的东西突然想不起放在何处,到处翻也找不到;正在讲话却不知道下面该说啥;与人约定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突然忘记自己的电话号码、存折密码;出门忘带钥匙等等。这些表现是不是健忘症呢?

健忘症虽与年龄有关,但其发病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精神紧张、情绪压抑,

会使脑细胞疲劳,记忆力减退;过度吸烟、酗酒、缺乏维生素等,也会出现暂时性的记忆力减退。但一时或短期的记忆力降低,还不能就认定是健忘症。有的经过休息和调整可很快恢复。至于究竟是否患了健忘症,需要到医院结合症状进行记忆量和智力状态检查,然后综合判断、确诊。(《健康报》4.20李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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