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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有望调整

2007-04-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实施近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是否存在暴利?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日前表示,7月1日以后,保监会将按相关规定,按照保险公司整体盈利和亏损情况,要求或允许保险公司调整保险费率。

强制交强险自诞生之日起就饱受社会各界质疑。如今,认为交强险暴利、不合理的人士越来越多。北京刘家辉律师是

质疑论代表人物之一。“去掉不公平条款后,交强险价格应该有很大的压缩空间。”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和尽快救助伤员等方面的考虑,规定对伤者进行无责赔付还有情可原。但如果只有财产损失,无责一方也要赔偿对方,就有点于法于理说不通了。

“交强险费率被大大高估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庹国柱教授说,确定交强险标准费率及其调整的人,不能是保险经营机构自己,而应当是政府管理部门或者是市场上受管理部门委托的另一个独立的中介人。 (《中国青年报》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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