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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2007-04-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某地负责交通的领导表示,优先发展公交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根本出路,并提出“缓解市区交通拥堵人人有责”的口号。鼓励市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这没什么问题,可“缓解交通拥堵人人有责”,这话就有些可商榷之处。

应该认识到,缓解交通拥堵,首先是交通部门以及公安交管部门的责任。他们的职责主要

在于扩充道路资源,优化交通设计;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责主要在于疏通车流、阻止违章、维护交通安全。而“人人有责”之说,却有意无意地将本属于政府部门的职责,置换成了所有普通民众的责任,这会导致责任的泛化和虚无化――当人人都对某件事负责之时,实则意味着谁也不会认真负责,谁也不会把这个责任当回事儿。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能见到很多“人人有责”的口号:“计划生育,人人有责”,“打击犯罪,人人有责”,“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打击盗版,人人有责”,“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等等,不胜枚举。这其中,“计划生育,人人有责”是说得通的,因为实行计划生育是法律上规定了的;其他的“人人有责”,却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打击犯罪、护林防火、打击盗版、保护电力设施等等,都有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是这些职能部门首先应尽之责。他们没有理由将这些责任转嫁到普通民众的头上。(《新民晚报》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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