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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文学:由通俗走向庸俗

2007-04-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复旦大学黄霖教授在演讲中说:明代嘉靖以后,大众文学一下子犹如堤岸决口,汹涌而至。长篇通俗小说《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迅速形成了一个出版热潮。《清平山堂话本》“三言”、“二拍”、《石点头》等通俗短篇小说也繁盛一时。

大众化的表现一是“通俗”。从《三国志通俗

演义》到《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文字越来越通俗,充斥着方言、俗语、土话、黑话,有时候土得现在都搞不懂了。通俗不仅是语俗,更主要的是写俗人、俗事、俗的环境,整个气氛、精神都是俗的。

二是重“真情”。以李卓吾为代表,一批有叛逆思想的人,反对说假话、写假文、做假人,打破一切思想束缚。强调“独抒性灵”,写个人的真性情。

三是求“趣味”。当时的文人喜爱逗笑、调侃、戏谑,因为他们一般都蔑视礼法名教,奉行快乐人生的哲学。明代中后期,如唐伯虎、祝枝山、李贽、徐渭、袁中郎、冯梦龙等名家都喜欢搞笑。在王利器的《历代笑话集》中,晚明的作品几乎占了一半。

但作者也好,读者也好,人心中往往有这样那样的弱点,本来是好的东西,走得过分了,无底线地强调与暴露个人的欲望,就会有新的问题。

晚明一些欣赏通俗文学的文人,往往有追逐声色之好,生活比较浪漫、放荡,常常混迹于青楼妓院里,骨子里有庸俗的一面。他们重真情,往往就专注于男女的私情和人欲,很容易认为“欲望无罪”,滑进色情的泥坑。像李卓吾、袁中郎等就公开宣称自己“好货好色”等等。当时商业经济活跃,形成了一种对于长期在外的商人的婚外性生活宽容的风气,小说中大量地描写他们狎妓、重婚、偷情,乃至乱伦,不但不谴责,而且往往予以理解,甚至赞美。传统的道德在消解,一味追求小说的趣味时,通俗走向庸俗,真情走向色情,有趣而走向恶趣。这与当代一些人追求“娱乐至上”、“生产快感”,用“下半身写作”,热衷于描写乱伦乱恋、低俗搞笑的作品很有点相像。(《解放日报》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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