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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看病不能报销?

2007-05-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78岁的金大爷是上海市一名普通的退休人员,去年年初,在北京工作的儿子把父母接到北京住。金大爷一直患有高血压、颈椎病等慢性病,刚到北京没多久,他就感觉到身体有些不适,需要到医院输液。到了医院,金大爷拿出上海的医保卡,医生却告诉他,上海的医保卡在北京是不能通用的,想看病可以,但要自己交钱,而且

回去还不能报销。

听罢,让金大爷再也不敢在北京长住了。

金大爷遇到的麻烦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随着城市发展和观念转变,如今的老年人城际流动越来越频繁,到外地居住或退休后投奔子女养老的现象十分常见。

而现在的实际情况却是,这些老年人在异地得病后看病却无法享受医疗保障,医疗费无法报,医疗卡也不能用。

全国政协委员解生瑞指出,将医保卡简单地当成“地方粮票”使用,是一种分割性很强的医疗保障体制,很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应该改革。(《人民政协报》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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