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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校工遭遇养老危机

2007-05-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苏州吴江市中学的阿三师傅,本名叫叶其生,今年61岁。在学校当了27年勤杂工的阿三师傅,至今没有结婚,无儿无女。今年2月,学校通知阿三师傅下学期不用来上班了,给1万元的补贴金。为什么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呢?协商无果之下,阿三师傅选择了走法律途径。

在几次上访无门的情况下,阿三师傅向法院起诉。代理

律师江强认为,当事人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完全合理合法的。1993年国家就有相关规定,员工必须缴纳社保。尽管阿三师傅在2001年之前与学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阿三师傅在学校工作了这么多年,在事实上与学校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学校就应该给阿三师傅缴纳社保。造成现在阿三师傅没有养老保障的局面是由学校引起的,因此,学校应该对阿三师傅的损失进行赔偿。

吴江市中学说,阿三师傅不是正式工,而是临时工。学校最近这几年都与阿三师傅签订劳工合同,合同中有规定,社保这一块学校都发在老人的工资里,是由老人自己去缴纳的。这种后果,职工本人也要负责任。这不是学校的错,而是历史遗留问题。

周春磊律师认为,学校不能以养老保险已经发在职工的工资里为由,不向社保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这是法定义务,义务不能转移。学校与阿三师傅之前签订的那份合同也是无效合同。阿三师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学校对其进行合理赔偿。(《江南时报》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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