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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贪官狱中的愧与悔

2007-05-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曹永葆,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原州委副书记,在任凉山州委组织部部长、州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先后收受各种形式的贿赂152.3万元人民币,并有107万余元人民币、1.18万美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升迁不成心态失衡

【忏悔】我从州委副书记沦落成罪犯,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主观上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官气、傲气不断滋长,而唯独“骨气”却渐渐消退。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我周围的环境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捧场的人多了,拉关系的人多了,送礼的人也多了。平时我听到的都是赞美之词,渐渐地越来越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

客观上,人过中年,想离开凉山,调到一个比凉山更好的工作环境直至退休,但愿望未能实现,加上当年州委、州政府班子调整,我还是在原地踏步不动,这事对我思想上的触动不小。由于不能正确对待此事,我就想趁还在位多挣点钱,为女儿在上海找工作创造条件,不能在凉山“献了青春献子孙”。

贪图享受甘于堕落

【忏悔】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我想的不再是为人民服务,不再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更多地是考虑如何生活得舒适一点,车子坐得高级一点,让人更“尊敬”一点等等。至于强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那是我对别人对下属的要求。特别是1999年赴美国、加拿大考察回来后,越发觉得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是宣传需要,比较空洞,落实起来很难。而且纪委还规定了这个不准、那个严禁。在这种情况下再讲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显得是唱高调吗?

三个渠道疯狂敛财

【忏悔】我敛财有三个渠道:一是利用职权为他人经营矿山、承揽工程打招呼、写条子、协调关系后而大肆收受钱物。二是利用职权为部分干部的升迁、调动帮忙,从而收受他们的钱物。三是大量收受曾受到提拔的部分干部的“感情钱”。刚开始,我对别人送来的钱还感到“受之有愧”,忐忑不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收受的钱越来越多,我不收白不收,以后退下来,你想让人送还没有呢!

面对铁窗“三愧五悔”

【忏悔】面对铁窗,回顾过去,我才真正地感受到,我愧对多年来关心、培养过我的各级领导,愧对白发苍苍91岁高龄的娘亲,愧对深爱着我的妻子和独生女儿。

悔过,就是悔我利用职权,为部分干部的升迁、调动收受他们送的钱物;悔我利用职权,为他人承揽工程而写条子、打招呼,从而收受大量钱物;悔我从被动到主动地收受他人逢年过节送的钱物;悔我在3桩案件中给政法部门有关领导施压,讲人情、收钱物,徇私枉法;悔我打着为组织部办经济实体谋福利的幌子,指使部内少数同志与我一道办矿洞、办基肥厂,为个人牟取私利。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希望曹永葆的悔过能给更多手中掌握国家权力的人以警示。 (《检察日报》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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