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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罪的五个不良心理

2007-05-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两年的时间里,北京市司法机关共批捕了114名在校大学生,所犯案件以侵权型案件占比重最大。在52件侵财型案件中,盗窃案有43件,占侵财型案件的82.69%。盗窃案发地点主要集中在自习室、图书馆、宿舍等学生主要活动区。

此项调查与统计,也分析了导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五个不良心理:

1.虚

荣心理 20岁左右的大学生,大多具有极强的表现欲,也亟须被他人认同,但若寻求不当,就可能使一些思想不成熟的大学生寻求各种途径满足虚荣心,甚至犯罪。

2.攀比心理 过强的竞争意识在有些大学生身上转变为不良的攀比心理,且这种攀比是在物质享受方面。

3.盲从心理 在遇到问题时,有些大学生辨别是非能力不强,不能独立作出正确判断,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产生盲目从众心理。如果周围的影响为不良影响时,一些大学生就容易在盲目不清的情况下,陷入犯罪泥潭。

4.报复心理 一些大学生在纠纷中不能理智地解决问题,不能控制过激行为,还产生报复心理,犯下更大的错误。

  5.嫉妒心理 原来在中学的一些佼佼者们,在进入强者如云的大学后,感到了压力。他们对自身的期望值较高,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又引起对自我的怀疑,久之造成不健康心理。(《羊城晚报》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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