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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退百万财产”为何遭质疑

2007-05-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对于法院发还郝夫妇案发后被扣的其余100余万元个人财产,法律专家表示:“退回与犯罪无关的个人财产,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然而,网友们更多流露出的是疑惑与不满:“他们一家不可能有100万元的正当收入,100万元哪来的?”

从法理上看,退还贪官与犯罪无关的个人财产应该没错

。贪官是依法享有一定权利的公民,其名下的财产该剥夺自然要依法剥夺,而该退还的当然也应依法退还。但公众为何对这样一个体现司法文明的做法不认可呢?问题就出在“退回与犯罪无关的个人财产”中“无关”这样一个关键词上。人们不明白,郝被退回的那些财产是否与犯罪无关,什么是有效或者具有说服力的证明?

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要保证官员个人财产收入合法与非法界限的清晰明确,必须有一个公开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得隐瞒,否则,无论所隐瞒的财产是否合法,其隐瞒行为本身就构成了一种非法。这一制度不仅方便了公众对官员财产的监督,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其权钱交易的动力。

但遗憾的是,目前我们还没有一个类似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如此一来,官员的合法收入到底有多少,自然成为一件暧昧的事情。一个贪官案发后,其财产收入哪些与犯罪无关,哪些有关,公众难以判断。 (《工人日报》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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