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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晒陋习”侵权吗

2007-06-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5月18日起,一个名叫“月影之爱”的网友在青岛新闻网各大论坛多次发布一个名叫《一个孕妇在公交车上的待遇》的帖子。在帖中,她张贴了4张照片,“讲述”她上车后无人让座的过程:她挺着肚子在车厢内站着,而身边坐着的3个男子都没有让座,还有人低头或把头转向窗外。照片最后还写了一句话:“真给青岛男人丢脸!”

该帖在新闻网的4个论坛发布后,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支持这名孕妇,也有人认为她泄愤是自私的表现。

直接将他人的照片发到网上共同“声讨”,这是否侵犯了他人隐私?

四川多元律师事务所黄律师认为:被拍照者在公共场所做出了不文明的举动,只为当时在场的一小部分人发现,但其本意却并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而拍照者将照片贴在网上,已经是将他人的隐私进行传播,这也超出了被拍照者的本意。因此,黄律师个人认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侵犯被拍照者的隐私权。(《上海法治报》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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