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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柜概不负责”该废除了

2007-06-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武汉市某储蓄所工作人员因粗心大意,多支给储户1万元而引发纠纷,经公安民警耐心调解,事情得到妥善解决,储户退回了多取款项。但看看柜台上那个“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公告牌,储户心里不是滋味。从储蓄所取出的钱少了几张,或者发现中间有假币,找储蓄所理论,人家往往一指那个“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公告牌,你

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可是,储蓄所多给了钱,储户也已离开柜台,怎么就不能“概不负责”了?这样显失公平的公告,该废止啦! (《检察日报》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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