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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钱多钱少礼不同

2007-06-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给1块钱,还你点头礼;放下5块钱,对你作个揖;若丢下10元,则会得到深鞠一躬的回报。近日,重庆街头上演的这幕“看价还礼”闹剧,让自称张精灵的行乞者,成了吸引眼球的主角。

“别看他个子矮小,名堂却不少。”刘女士和老公路过时,就被张精

灵“看价还礼”的乞讨方式吸引,佩服他的要钱技巧,心甘情愿地掏了腰包。

这个乞丐将答谢分为“一等”、“二等”、“三等”,表面上看,此举体现“智慧”,也符合商业社会“等价交换”原则。其实,这是势利眼、功利心在作怪――有奶便是娘,奶多更是皇帝娘娘。这种功利心不仅乞丐有,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比比皆是。

笔者认为,礼仪人格这样的精神文化与思想意识的东西,是无法“等价交换”的。假如一切人类社会活动都可以用金钱衡量,那么,人本身是不是也可以成为交换的对象呢?倘若如此,诸如公共道德、社会秩序等就可能会失衡;人格必然将奴化为一种可以交换的“等价物”――这不仅违背“施惠无念,受恩莫忘”的传统美德,也与构建人文社会的时代精神相去甚远。(《重庆晚报》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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