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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鬼妻成为商品

2007-06-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得承认,即使是经过二十多天的调查,我仍无法对“杀人卖鬼妻”现象作出合理和充分的解释。

但我知道,这种写满残忍和愚昧的行为,绝非宋天堂一例。其中公开报道者有:

2004年10月,山西省霍州市一位叫李玉婷的13岁女孩失踪。当地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一座墓穴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尸体穿着一套喜庆

的红色衣服。凶手是同村的汤素梅。

从2006年10月到12月间,陕西省延川县眼岔寺乡芦则洼村杨东艳伙同惠宝海先后两次为出售女尸设局杀人,并通过“中间人”销售到山西配“阴婚”,其中一人为智障女子,一人为坐台小姐。

在采访期间,我曾专门就这种事打电话给山东老家农村的母亲,她说娶“鬼妻”(我们当地称为“配阴婚”)在我们那里也很盛行。并一口气给我举了多个例子:

前年,本村有个小孩淹死,结果立即有多人给他们家打电话,问要不要“鬼妻”,那人家开始没有要。不过今年还是给儿子找了一个,是邻村一个出车祸的护士,花了1.5万元。

我家邻居的妻弟,去年因病去世,妻子改嫁,过继来的儿子花1万元给父亲娶的“鬼妻”,竟是一个只有9岁的小女孩……

这些离我很近的案例,或许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会出现“杀人卖鬼妻”:当一个蕴含暴利的市场形成的时候,有人自然甘冒任何风险。盗尸和杀人,均不过是这一奇特市场发展的衍生品。

有人将“鬼妻”市场形成的原因,归咎于屡屡发生的矿难。在我看来,矿难顶多是“鬼妻”市场的一副催化剂,它直接加速了鬼妻需求。不过,这并不是根本原因。

“鬼妻”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根深蒂固的丧葬文化,以及这背后透出的人们精神世界的贫瘠。(《南方周末》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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