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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车企业将为哮喘病“埋单”

2007-06-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桩官司在日本东京打了10年,作为原告方的数百名哮喘病人终于看见希望。日本东京高等法院6月22日向原被告双方提出正式调解方案。

此案在日本称为“东京大气污染诉讼”。原告方为600多名哮喘病患者,他们认为,由于柴油动力汽车排放的尾气污染空气,导致他们患上哮喘病,因此从1996年起陆续把日本中央政府

、东京市政府、首都高速公路公司以及丰田、日产、日产柴油机汽车、三菱、日野、五十铃和马自达这7家汽车制造商告上法庭,索赔并要求制止排放污染物质。

东京高等法院法官原田敏章6月22日提出的调解方案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创立医疗费补助制度,在今后5年共投入200亿日元(1.6亿美元),费用由中央政府、东京市政府各承担三分之一,7家汽车制造商和首都高速公路公司各承担六分之一;第二,将中央政府和东京市政府提出的防污染对策提案付诸实施;第三,7家汽车制造商赔偿原告12亿日元(约合970万美元)。

东京地方法院2002年10月曾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对汽车制造商的索赔要求。本月初,汽车制造商向法庭提出,同意支付5亿日元(400万美元)赔偿金。然而,原告方认为金额过低,无法接受,汽车制造商不得不同意提高赔偿金额。(《北京晚报》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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