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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网络谣言被无限放大

2007-07-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网络第一热帖”

今年春节过后,一条消息在网络上飞速传播:山东沂水县泉庄乡有一名卖淫女,文中女子化名为“张爱党”,10年来出卖肉体资助了从小学到大学共300多名贫困学生。如今,被她资助的人中,有人考上了清华大学的研究生,而她也正在积极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

这个帖子瞬间登上各大网站论坛的首页,点击率直线上升,而转载的网站多达200多家。随后,一张据说来自青岛新闻网的张爱党个人照片,更将这位传奇女子推上了网络“名人台”,不少新闻门户网站也对此消息予以刊登或发表评论。一个多月后,该事件已经传播到各地,一名网友甚至称“张爱党已被批准入党”。

事发地官方:子虚乌有

沂水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庄琳告诉记者,此事纯属子虚乌有!为了这件事,我们曾派专人去调查过。

6月12日,位于沂水县长安路与北外环交汇处附近的一洗浴中心服务人员告诉记者,在沂水县,大大小小的洗浴中心、澡堂共有20多家,他曾在两个比较大型的洗浴中心工作过,他的朋友也有在其他洗浴中心工作的,但没有一个是女老板,更别提是这么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女老板了。

根据消息里提到张爱党的老家――泉庄乡郭家官庄村,记者电话联系到该乡政府。一徐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有不少人来打听此事,但在泉庄乡33个村中,并没有郭家官庄村。

“还说她资助的一名学生在2005年考上了清华大学,别说是泉庄乡,即使是沂水县都没有。”他笑着说。

清华大学一位工作人员也证实,2005级的应用心理学研究生中并无来自沂水县的学生。

随后,记者在沂水县打听是否有该村时,一名在路边休息的老者向记者透露,在该县四十里堡镇有一个叫郭家官庄的村子。

经过查找,记者联系到该村村委,但得到的消息依然是没有此人。

那么,到底是谁编造了这么一个子虚乌有的“传奇女子”?

有帖子称:发布者已经道歉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23日,张爱党的消息首次出现在天涯社区的“天涯杂谈”里,发布者是一名叫“曾经热血少年时”的人,声称该消息系自己独立采写报道,并保证事件的真实性。

随着网络的传播和该消息的反馈,这名原本自称“有兴趣的媒体如需要用稿,请与我短信联系”的发布者,却于4月4日在天涯社区刊登了一条声明,宣称自己编造了很多假新闻,其中就有卖淫女子资助300名贫困学生的事,并对此行为进行道歉。

“一直以来,小弟我闲得无聊,写过很多骂人的帖子。不为别的,就是好玩,精神空虚寻求刺激……在此我郑重道歉,我错了!”

“我还编造过很多假新闻。其中比较引起轰动的是2006年那个关于‘天涯社区欺骗网友、人为炒作易烨卿等人找抽恶搞’的帖子,还有2007年刚刚写的这个《不可思议!卖淫女十年资助300贫困生!提出社会道德伦理悖论》。在此,我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这两个帖子都是我编造的,完全虚构,没有一点真凭实据……”不久,这个声明道歉的帖子便湮没在网络成千上万的消息里。直至今日,仍有不少论坛将“张爱党的事迹”当作真实的内幕事件进行转载。

传谣者身份难追查

“对于在网上散布各种消息,有不同的层次加以区分。”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律师于国富说:“首先必须保证不能侵犯他人权利,这是一条底线,也是国家法律最基本的规定。其次,要保证所发消息的真实性,尤其是指名道姓的消息,否则就可能造成名誉侵权。再次,如果没有侵犯到某一具体人,但涉及到某一地区或事件,并造成一定后果,那么传播消息的人则要承担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甚至触及刑法。”

依照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编造疫情等恐怖信息短信进行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的,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网络上的隐蔽性使传谣者的身份难以追查,不少当事人只好起诉发布消息的网络平台,以恢复自己的名誉。

于国富表示,对于网络谣言,当事人和单位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通过技术手段查到传谣者的IP地址,并依靠现有法律法规来处理。(《民主与法制时报》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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