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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结婚了吗”

2007-07-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的陈女士与前夫多年前在法院协议离婚,为了户口问题双方共同隐瞒已在法院办理离婚的事实,又到婚登机关补领结婚证,陈女士的丈夫因此获得北京户口。此后,陈女士找到了意中人,婚姻登记机关却因其与前夫补领了结婚证,无法再次办理登记。

我国结婚登记由民政部门负责,离婚则由民政和法院两家办理

。居民在办理结、离婚手续后,必须自己持有关文件和户口簿到派出所申请修改“婚姻状况”。民政、公安、法院三大婚姻记录体系互不相通,往往形成法院判离婚、民政不知情、户口簿上没更新的局面,给婚姻登记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同时使一些心怀不轨之徒有了可乘之机。

有关人士建议,各部门之间可以先尝试“软沟通”。例如: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时,提示当事人及时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婚姻状况;法院判决离婚后,将判决书或调解书副本送达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机关;婚登机关与社区民警建立身份证件查验“绿色通道”等等。(《北京日报》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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