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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诈骗案首判银行担责

2007-07-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4月8日晚,苏州市民蒋建?在苏州市一工行ATM机上取款时,钱没有吐出来。拨打工行客服“95588”无人接听后,蒋建?发现在ATM机上贴有一张“操作须知”,上有电话号码:618-922-95588。于是,蒋建?拨打了上面的客服号码,并按照接话员的指导,将卡中款项“安全”转移。第二天,蒋建?发现他的卡上余额只剩30元

,近14万元被转走。银行工作人员称,贴在ATM机的“操作须知”不是银行所为,跟银行无关。

蒋建?立即报案,警方经侦查发现,有人分三次以5万、5万、3.85万将蒋建?账户上的13.85万元转入3个账号,后又在当夜,被全国各地26个不同账号取走。

随后,蒋建?将苏州工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工商银行苏州支行赔偿损失13.85万元和利息。

经苏州市沧浪区法院、苏州市中级法院两次审理后,今年6月29日,苏州市中院终审判决,判令被骗客户承担其损失70%,工商银行承担30%。

法官说,此判决也给其他银行一个警示。(《新京报》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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