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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慈善应远离名利

2007-07-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奥运冠军刘翔身揽无数荣誉,其中一份荣誉分量尤为厚重,即“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首批公益形象大使。“每个运动员都会退役,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更多的人关心退役的运动员。”刘翔当选后说。

刘德华积极参加各项慈善活动,成立了“刘德华慈善基金会”,认养了8名残疾孤儿,在内地捐建了希望小学。

 

 濮存昕的名字,近年来与“宣传艾滋病形象大使”紧紧联系在一起。

遗憾的是,很多明星慈善已背离慈善本义,成为自我炒作或商家赢得钵满的商业操作,从而使“明星失德,慈善缺位”的现象屡见不鲜。最近,某女星以受资助贫困大学生开支超过每月500元为由拒绝继续资助,并口出“赞助你不如养一只宠物狗”的恶言,更使人们对明星慈善的动机心生疑惑。

面对一场又一场“喧宾夺主,耗用资源已远大于所筹善款”的所谓慈善晚会,一位网友在博客中撰文质问:“有必要再办这样劳民伤财的慈善活动吗?借用慈善之名行浪费奢侈之风,难道不是罪恶?”

正在筹拍《南京!南京!》的青年导演陆川认为,衡量一个人的慈爱之心,不在于他能够拿出多少钱做善事,而在于“他拿出来的善款占他所拥有财富的比例”;对于那些身价百万、千万甚至上亿,做一点点事就借助媒体“狂炒”的明星,其举动完全违背了慈善的本义。助力社会和谐,少求功名利禄,这是明星慈善的基本要求。(《人民日报》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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