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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药”消失责任何在

2007-07-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调查显示,全国12个城市的42家三甲医院内,短缺药品的数量高达342种。这些短缺药品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价格便宜。短缺药的价格分析表明,211种药的价格大部分在30元以下,其中130种药在10元以下,占到61.6%。

河北唐山一家三甲医院的药剂科主任告诉记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面对多个不

同利润水平的产品,企业当然会选择生产或销售能获得最大利润的产品。

而某药企负责人表示:“我们想生产‘廉价药’,可是医院不卖,销路根本打不开。”一份产品目录显示:该企业的45种出厂价在20元以内的药品已经停产了。以前一些医院与企业有约定,保证廉价处方药的使用。但近些年来,医院不选择这些产品,销量日益萎缩,企业被迫停产。

专家们指出,“廉价药”的短缺,医院、企业、政府都逃脱不了干系。解决“廉价药”短缺的现状,需要政府出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世界卫生组织和日本、泰国等国家都有一套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中包括基本、常用、廉价药的目录和执行该目录的一系列政策。而我国仅有目录,却没有医院、医保部门、价格管理部门等相关行业如何配套执行的详细规定。“出台基本药物制度才是治本之方。”(《经济参考报》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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