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案例快递

2007-07-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虐杀妇女 四少年获刑

2006年5月21日凌晨,在北京宣武区琉璃厂附近的一条胡同里,当4名少年发现站在雨里等候丈夫回家的小素后,将她挟持到附近一拆迁房屋内,用棍棒殴打全身、脱光衣服、用烟头烫、火烧头发和下体等极为残忍的方式,将小素杀害,并抢走其随身携带的112元钱和一部

小灵通。由于4名被告人中3人尚未成年,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时,从轻或者减轻判处4名少年有期徒刑9年至17年。

一青少年犯罪团伙被判刑

安徽省涡阳县一犯罪团伙强奸、轮奸妇女40余人,并强迫部分受害人卖淫,其中多为中学生和未成年少女。

7月15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这一犯罪团伙首犯死刑,4名成员死缓、5人无期徒刑,其余33名成员也被判刑。这一特大犯罪团伙的成员中有41人是青少年,犯罪时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3岁,有的是在校学生。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