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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侵权被判致歉

2007-07-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王先生经查询北京移动网站发现,2005年10月29日,他定购了搜狐公司提供的GoodFeel免费铃声业务,但实际上他并未定制过该项服务。

对此,搜狐公司解释称,2005年国庆期间,他们曾经向北京地区移动梦网业务用户发送了关于“GoodFeel免费铃声”的业务介绍推广信息,王先生虽未定制该项服务,但电脑系统将

其自动归入了潜在用户。而在运营商的计费系统中不存在潜在用户的分类,因此将王先生归入了定制服务的用户中,这种错误分类系因电脑计费系统的设计差异造成的。

王先生以侵犯姓名权为由,将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北京海淀法院审理后认定,搜狐公司冒用王先生的姓名将免费铃声服务定制在其名下,构成对王先生姓名权的侵犯。因此,判决搜狐公司在其网站上刊登书面致歉声明,向王先生赔礼道歉。(《北京晚报》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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