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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窃听”才会消失

2007-07-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6月20日,由陕西三原县委组织部、纪委和县政法委组成的联合考察小组,进驻三原县公安局考察副科级以上的中层干部。不料,考察小组的考察谈话,遭到安装在考察点的“无线取证系统”的窃听,而涉嫌“窃听”者正是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崔某和政工科科长梁某。(见《华商报》)

事实上,许多被考察对象都希

望了解更多干部考察的情况,只不过不是人人都像崔、梁二人一样,碰巧可以、并且不惜违规利用职务之便使用“无线取证系统”。更多的“窃听”往往发生在酒桌上、舞池里,甚至可能是在任何方便的场所,由被考察对象向考察者进行秘密打探。利用考察小组中的某个或某几个“线人”,打听考察谈话的具体内容,其实质与“电子窃听”并无不同。

我们承认窃听之恶,并承认对窃听者相应的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都是理所应当。不过,类似的事件也提醒我们要思考干部考察程序本身。(《新京报》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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