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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还款期应考虑延长

2007-07-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广东分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发布催债公告,曝光了近千名拖欠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名单。

广东省的几家银行表示,随着近年助学贷款进入还贷期,其中潜藏的诸多问题开始暴露,学生不诚信导致的违约案件也在增多,由此发生的不良率也远高于其他类贷款。

“在媒体上公

开曝光的做法并不违规。”工行广东省分行林先生称,银行在发放助学贷款之初已和教育部及高校都签有协议,允许银行在催收时采用公开曝光的形式。

华南师范大学大三学生小丁是助学贷款申请者之一。他说:“家里为了供我读书,前后已欠债2万多元。本科四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共计2.4万元。将来我毕业后有收入,肯定先还亲戚的钱,再考虑还银行的钱。”

小丁说:“谁都不想做一个违约失信的人。”但现在就业压力那么大,他不排除自己将来也会上“黑名单”。小丁担心银行的做法会令很多贫困学生走上一条恶性循环的路,“最怕用人单位因为这个原因而解雇我,将来我更加没有能力还款”。

学生不还贷,很多学校也背上了“声誉”与“经济”的包袱。因为按规定,如果学生违约,学校有义务协助银行追回贷款。但很多高校不可能有这样的人力物力去处理这样的问题,所以个别学校曾想出扣押学生毕业证的“下策”。但日前教育部重申,这样的行为“不适合”,因此高校至今对助学贷款的还贷问题十分头疼。

不少高校老师认为,银行与其公布“黑名单”敦促还贷,还不如帮助那些实在有还款困难的大学生延长还款“缓冲期”,因为这样更有助于他们履约还贷。

今年,广东省开始将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纳入学生档案管理体系,争取在学生就业档案中增加信用状况栏目,“对于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不还的学生,可在各媒体不定期地公布其身份,同时在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上注明。” (《羊城晚报》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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