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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诈骗手段“翻新”

2007-07-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朝阳区检察院近期受理的诈骗案件增多,案件显示:当前的诈骗领域不断扩展、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人们需高度警惕。

当前,在购房领域内的诈骗花招至少有4种:第一种,犯罪分子先用自己的名义、或利用伪造的证件租下一套房子,然后卖给受害人;第二种,犯罪分子利用房屋中介公司职员的身份,将中介公司负

责租赁的房屋卖给受害人;第三种,犯罪分子先买下一套房,然后同时卖给几个受害人;第四种,犯罪分子声称能买到某小区经济适用房的房号,然后骗取受害人的中介费。 (《北京日报》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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