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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女友坠亡男生被判担责

2007-08-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11月12日凌晨2时许,21岁的北京电影学院毕业生梁某从其暂住的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11楼房间坠亡。随后,梁某父母起诉称,生前男友王某在女儿坠楼前曾与女儿发生争吵,用言语嘲笑、刺激、侮辱女儿,并对女儿实施暴力。女儿坠楼后,王某也是消极放任,未尽救死扶伤义务。梁某父母共向王某索赔39.9万元。

据了解,事发时王某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和梁某是同乡。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言辞对于梁某坠亡的后果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日前,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死者王某对梁某的死亡负有次要责任,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15.9万元。(《新京报》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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