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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代替不了保险

2007-08-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王某到某制造公司应聘,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公司询问王某是否可以给他增加补贴,而不负担社会保险,王某同意。之后,王某在一次机器检修中,不小心触电致残。由于公司没有给王某上社会保险,王某不能享受有关的保险理赔。该公司是否应承担王某的医疗费用?

专家解答:

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它是强制性的,即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光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劳动部门一旦查实企业未按照实际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将按未缴保险人工资总额进行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王某属于工伤,该公司应当承担其医疗费用。 (《法制晚报》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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