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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谱标“时价”是否违法

2007-08-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悉,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近日发出倡议,要求餐饮企业坚持成本核算和明码标价,菜谱中不出现“时价”的不规范标准,不得设定“最低消费”。

此倡议引起了争议。赞同者认为“时价”、“最低限价”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应该被查处。但北京市发改委投诉举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时价”、“最低限

价”在餐厅内明示就不违法。

螃蟹、扇贝、活鱼、海参……记者在几家餐厅的菜单上都看到,海鲜类菜肴几乎都标着“时价”字样,只有走到“鱼缸”或者“海鲜池”附近才能看到当天的单价。

食客张先生对此表示不满:“我今天请客吃饭,本想点几只螃蟹,一看菜谱上写着‘时价’,也不知道多少钱,又不好意思当着客人的面问。菜单不标具体价格,真的不方便。”

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何之绂表示,菜品标时价属于违法行为,“经营饮食、娱乐的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时令性菜肴不得以‘时价’代替,应标明当日的价格。”北京邱宝昌律师认为,“最低消费”应该被严格禁止,其损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有强制交易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北京青年报》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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