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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把“仇富”的对象搞清楚

2007-08-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了一项调查。7916名参与者被要求在若干个词语中,选择三个词来形容现在的富人,结果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奢侈(57.1%)、贪婪(52.7%)、腐败(45.0%),然后才是聪明(33.1%)和勤奋(31.7%)。这说明,当前多数人对富人印象不

好,存在一定的仇富心理。对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总编辑邹东涛撰文分析说:

“仇富”思想古已有之,只要有贫富差距,必然会有“仇富”思想。现在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了,产生“仇富”思想很自然,没有一点“仇富”思想才不正常呢。

但对“仇富”思想要具体分析。一种是平均主义思想太严重的人,一看见别人吃、住、穿、行比自己好,就气不打一处来,生出“红眼病”来,巴不得别人火烧房子、遭车祸、生大病、倒大霉,这种见富就仇的思想是一种病态心理。另一种是当社会整体上的贫富差距确实非正常地过度拉大了,当少数人巨富,而多数人较穷,或者出于对穷人的同情,或者出于渴求公平的心理反应,这是正常的。其实,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可不必把人们的“仇富”心理看得太绝对、太普遍了。比如,正常投资、经营的人,因科技发明创造得到国家大奖,或者因专利而发财者,我从来没有听到别人仇恨过。美国的比尔・盖茨、中国香港的李嘉诚,是世界级巨富,有谁骂他们、仇恨他们呢?

因此,对于“仇富”现象,我觉得有必要把“仇富”的对象搞清楚。人们所“仇”的,一是“权贵资本”,包括利用公权力搞腐败的贪官和老板;二是那些搞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黑心商人;三是利用企业改制鲸吞国有资产的人;四是偷税漏税非法所得者;五是不顾工人死活、克扣拖欠工人工资的黑心老板;六是因行业垄断而收入过高者。对这些富人的仇恨不仅是正常的、健康的,而且是推进社会进步、深化改革的动力。政府应该对这些人严厉制裁,以平民愤。(《北京日报》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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