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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不送发票行吗

2007-08-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是江苏的消费者。不久前,我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台冰箱。付清全款后,我要求超市开发票,他们说发票由送货公司送货时一并送到。可送货公司到我家送货,我索要发票时,送货公司却说他们只负责送货,没有拿到超市的发票。我只好再打电话到超市,要求他们把发票送到我家。不料,超市态度生硬地拒绝了我的要求,并强调他

们不管送发票,要我亲自去取。请问,超市的做法合理吗?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你作为消费者,超市既然已经和你事先约定了将发票送到你家中就应该履行约定,在为你送货的同时将发票送到你家中。超市应当履行承诺,将发票送到你的家中。 (《民主与法制》2007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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