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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公共场所“无障碍”

2007-08-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8月15日,肢体残疾的阮女士坐轮椅来到北京地铁公主坟站,欲搭乘地铁外出。由于地铁站的各入口均未设置缘石坡道或坡道,也没有安装斜挂式或垂直式电梯等无障碍设施,阮女士的轮椅几经努力均无法到达地铁站台,无奈之中,她只得放弃出行计划。

早在2001年,我国就发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

求在一切公共建筑的入口处设置取代台阶的坡道,但许多地方至今仍未实施。

阮女士认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无障碍设施,无形中剥夺了残疾人应有的乘坐地铁的权利。为了让自己和其他残疾人能够乘坐地铁出行,阮女士委托律师将该公司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

高位截瘫的文军说:“许多残疾人朋友在出行方面都有和阮女士相同的遭遇。除地铁之外,还有公交车,一些售票员宁愿帮忙把轮椅抬上去,也不愿意将无障碍设施打开,理由是太麻烦。”

“中国血友之家”秘书长关涛坐轮椅已有24年,他说:“一个人一生中可能不会有肢残,但一定会有衰老的一天。人老了也可能需要轮椅的帮助。无障碍,不仅仅是一种设施,更是一种理念,希望‘无障碍’的理念能够早日深入人心。”(《检察日报》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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